北洋时期山东的渔政管理及船质检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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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北洋政府(1911年10月?1928年6月)后期,山东省政府为加强渔政管理,促进当地渔业发展,设立山东沿海渔航总局,从最初的配合(海军部的)山东渔业监督处工作,走到对渔船全面登记、检查和收税工作的前台。北洋政府收取被德日侵占多年的青岛主权后,青岛的渔政管理和渔船的安全检查工作渐渐步入正规。山东沿海渔航总局民国十四年一月(1925年1月),山东省政府在济南设立渔航管理办事处,筹备山东沿海渔航总局事宜,以期当地渔政管理更为专业。当年7月,山东沿海渔航总局(以下称渔航总局)于烟台正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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