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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
摘 要:
第五章 装、拆箱合同 第一节 装、 拆箱合同的订立 第三十三条 装、拆箱合同是指装、拆箱人受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的委托,负责将集装箱货物装入箱内或从箱内搬出堆码并收取费用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装、拆箱合同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并由委托方注明装、拆箱作业注意事项。 第三十五条 委托装、拆箱作业的货物品名、性质、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标志、规格必须与、集装箱货物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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