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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型柴油车销售实施国Ⅳ:“宣告”推迟
引用本文:肖献法.全国重型柴油车销售实施国Ⅳ:“宣告”推迟[J].商用汽车,2013(10):15.
作者姓名:肖献法
摘    要:2013年5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的通知》称:"按照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方法》,经请示工信部同意,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申报重型柴油车产品均应符合国Ⅳ排放标准,并停止受理国Ⅲ重型柴油车新产品。"笔者对此有如下理解:(1)相比于GB17691-2005的规定,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t)在全国销售(上市)实施国Ⅳ的时间,已被环保部推迟过2次——即最终推201371

关 键 词:重型柴油车  排放标准  压燃式发动机  排气污染物  销售  实施  车辆技术  总质量  服务中心  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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