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单壳油船淘汰计划——MARPoL73/78附则1/13G(经MEPC.95(46)修正)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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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慧芳,杨忠民.IMO单壳油船淘汰计划——MARPoL73/78附则1/13G(经MEPC.95(46)修正)分析[J].上海造船,2003(2):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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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慧芳 杨忠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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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王慧芳(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杨忠民(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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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IMO环保会以MEPC.95(46)号决议通过了M雎uPOL73/78附则1/13G条修正案,并于2002年9月1日生效。新13G规定了单壳油船的淘汰时间表。对于分别要求在2005年和2010年以后继续营运的第1类和第2类单壳油船,必须通过“船舶状况评估计划”(CAs)检验。本文对新13G条作了详尽分析,并简单介绍了CAS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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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MEPC IMO 淘汰时间表 船舶 规定 附则 营运 计划 状况 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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