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及加州ECAs航行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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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恒星.北美及加州ECAs航行注意事项[J].中国船检,2012(8):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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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恒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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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航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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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1日为期一年的缓冲期即将结束,北美及美国加州排放控制区包括夏威夷(ECAs)将全面生效,进入北美区域200nm内的船舶使用的任何燃油含硫量不得大于1.0%m/m;在加州水域24nm分界线内船舶使用的DMA含硫量不高于1.0%,DMB不高于0.5%。2014年1月1日,加州水域使用所有燃油含硫餐不得大于0.1%m/m,早于北美其他ECAs1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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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航海技术 北美洲 注意事项 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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