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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内四区建公共停车场不收土地出让金
摘    要:日前,大连市政府决定对4个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免费或以计时收费方式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库)给予优惠政策:一是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免缴土地出让金,包括大型公建f含商业、服务业、写字楼等)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地下(半地下)公共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地下(半地下)公共停车场(库)。二是规定范围以外的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在出让条件中,通过综合测算,在停车场(库)项目中给予一定的商业经营面积,以平衡投资不足,鼓励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三是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关 键 词:公共停车场  土地出让金  大连市  建设项目用地  投资建设  配套建设  经营面积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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