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火不离人”您做到了吗 |
| |
引用本文: | 刘慧英,江炎.“有火不离人”您做到了吗[J].水上消防,2019(1):28-30. |
| |
作者姓名: | 刘慧英 江炎 |
| |
摘 要: | 1.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也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时还明确,国家公安部门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据此,有些人就认为做好消防工作就是领导的事,就是消防部门的事,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 主要负责人 防火安全 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 消防部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