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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火不离人”您做到了吗
引用本文:刘慧英,江炎.“有火不离人”您做到了吗[J].水上消防,2019(1):28-30.
作者姓名:刘慧英  江炎
摘    要:1.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也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时还明确,国家公安部门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据此,有些人就认为做好消防工作就是领导的事,就是消防部门的事,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  主要负责人  防火安全  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  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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