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3部门发布公告: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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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财政部等3部门发布公告: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J].商用汽车,2023(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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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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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23年9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23年第47号)。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现将减征挂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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