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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违约造成的货物跌价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析一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
引用本文:谢振衔,黄隆华.承运人违约造成的货物跌价损失是否应当承担——析一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J].航海技术,2008(Z1).
作者姓名:谢振衔  黄隆华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法院;
摘    要:1案情经过2004年11月8日,原告与泉兴石化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买1,386.762吨乙二醇,11月16日,被告承运该票货物从广东茂名泉兴石化至宁波镇海,11月24日,货物运抵镇海。由于航运过程中船舶设备原

关 键 词:违约损害赔偿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被告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承运人  销售损失  受损货物  乙二醇  承担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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