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机场路赔偿案看养护与路政的法律责任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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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金龙,陈飞.从南京机场路赔偿案看养护与路政的法律责任划分[J].江苏交通,2001(10):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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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金龙 陈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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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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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养护与路政是公路管理机构内部两个不同职能的部门,管理的内容也不相一致,但是养护与路政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两个内设机构,对外却又是代表公路管理机构.近年来,公路管理机构因为路面存在障碍物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而引起诉讼纠纷日益增多.路面障碍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到底是归因于养护还是路政,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下面先让我们来看一起由公路路面障碍物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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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京机场路赔偿案 养护 路政 法律责任划分 《公路法》 公路管理机构 |
Division of Legal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Road Maintenance and Administration--A Lesson from Claims of Nanjing Airport Expressw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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