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以人为本"和"公交优先"的大原则下,我们实在有必要提高线网整顿的透明度、延长公示的时间和扩大公示的范围,尽量广征民意,并进行多轮的讨论和论证,将市民的不满情绪化解到最低众所周知,城市常规公共交通曾经过多轮的体制调整。目前,以强调公共服务产品应由市政府统筹办理比较有效为基准,很多城市都重新整顿了近年才逐步开放的市场化的常规公交企业,重新将之国有化。常规公交应该由市场主导还是由政府来统筹?哪个比较有效或是更加符合社会效益?这当然不是本文讨论的要点。这里我们分析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即再次改制后的公交企业涉及的线路重新调整。公交服务企业化后,线路被摊分,产生多家经营的状态。有的是以原有的公交集团为主体,将一部分的线路采用合资的办法,和其他企业成立独立的联合体公司;有的是将公交集团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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