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 未对拖鞋、高跟鞋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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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均良,汪伟华,徐子柏.新交法 未对拖鞋、高跟鞋说“不”[J].汽车与安全,2005(7):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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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均良 汪伟华 徐子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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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天下午15时许,这名骑摩托车的30多岁男子,在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交警时,本来骑得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车身一阵猛烈的摇晃后,只见男子脚踮着地,迅速地弯下身子,麻利地从脚上接连税下一双拖鞋,随手插进牛仔裤的大口袋里,赤脚飞车而去,惊得其边上一名卖西瓜的老农赶紧躲让到五米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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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 交通管理 拖鞋 高跟鞋 行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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