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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停车3min不熄火开罚
摘    要:台湾《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于2012年3月正式实施,3月至5月为宣导期不予开罚,6月起汽机车怠速超过3min、经地方环保局稽查员查证属实,将开单告知予以处罚。摩托车处以新台币1500元(约合人民币315元)、小客车3000元(约合人民币630元)、

关 键 词:停车管理  机动车辆  台湾地区  不熄火  人民币  火管理  环保局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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