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经济区盗挖海砂刑事管辖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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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玉娟.专属经济区盗挖海砂刑事管辖权研究[J].珠江水运,2023(9):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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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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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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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盗挖海砂等偷盗海洋资源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利益,还会导致海洋地质灾害、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扰乱正常的捕捞生产等。通过对专属经济区的盗挖海砂刑事案件行使刑事管辖权,可以增强沿海国对海洋权益的保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然确认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刑事管辖权,但同时也加以一定限制。因此,明确专属经济区的适用事项及适用标准,并与《刑法》相衔接,符合打击全球盗挖海砂犯罪、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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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属经济区 盗挖海砂 刑事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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