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质量〉3.5t柴油车(含客、卡车)销售实施国Ⅳ:再延1.5年——鉴于目前“车用国Ⅳ柴油供应仍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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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献法.总质量〉3.5t柴油车(含客、卡车)销售实施国Ⅳ:再延1.5年——鉴于目前“车用国Ⅳ柴油供应仍不到位”[J].运输车辆,2012(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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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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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用汽车》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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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92号公告对GB17691-2005中柴油机及其车型国Ⅳ销售实施时间进行新调整:重型柴油车再推迟1.5年,与1年前调整后的轻型柴油车国Ⅳ销售实施时间2013年7月1日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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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型柴油车 销售 质量 供应 车用 卡车 实施时间 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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