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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准入模式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
引用本文:李晓峰.对准入模式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J].运输经理世界,2007(5):44-47.
作者姓名:李晓峰
摘    要:理论上讲,出租车市场准入模式基本上可分为无偿使用(行政审批)与有偿使用两大类。根据审批事项侧重点不同,无偿使用实际上可分为以注重申请人经济能力的经济性管制方式与注重申请人保障安全,环保能力的社会性管制方式(市场放开)两种。有偿使用又细分为经营权拍卖,招投标,定额收取经营权使用费三种形式。现实当中,除注重社会性管制的审批方式较少采用外,其余四种均在各地有所运用,而且在这四种方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一些混合的准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原准入方式存在的弱点有所改进。笔者研究后认为,招投标模式相对而言是一种既有前瞻性又有现实性的模式,而其余模式则在这两方面有一定的欠缺。必须指出,市场经济的基本愿则是自由准入。唯有如此,资源才会在价格杠杆的指挥下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盈利状况自由进出,才能实现优胜劣汰与最优配置。这一点无论是在现代西方经济学还是传统政治经济学中部的得到了很好地论述,这也是市场机制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基本机理之所在。在现代经济学看来,若限制市场准入,必然出现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政府运用行政力量进行人为的干预与矫正。实际所实行的各种准入方式的运作机理一定程度上都体现政府纠正市场失灵的某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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