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整车特征随想
摘    要: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实施一年时间,该办法规定所有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总成(系统)达到规定数量或进口比例超过60%),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纳税,由此前的约10%调整为30%(2006年上半年为28%)。该《办

关 键 词:整车  特征  汽车零部件  进口管理  合资企业  中国政府  高档轿车  WTO  比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