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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之抗辩
引用本文:袁斌.无单放货之抗辩[J].中国船检,2003(6):64-65.
作者姓名:袁斌
作者单位: 
摘    要:在航运实践中,由于船舶周转的快速性和提单流转滞后的时间差,承运人常常凭保函无单放货.这一做法在短线运输及石油运输中已非常普遍,据统计,班轮运输中存在15%无单放货现象,租船运输中则达到50%.承运人无单放货虽说是航运界的变通做法,但承运人如果在事后不能收回正本提单,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可以就此起诉承运人要求赔偿货物损失,承运人往往难逃败诉之果.但是,一旦无单放货索赔发生承运人并非处于束手就擒的地步,仍有许多抗辩理由来获得胜诉,笔者总结以下五点:

关 键 词:无单放货行为  水路运输管理  货物运输  提单  海商法  法律研究

Defense on Release of Cargo without B/L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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