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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济南禁限摩图总第46期制作杨帆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摩托车尾气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进一步提高济南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市区环境,据济南市交通管理部门消息,自2007年1月1日起,济南市区英雄山路、纬二路、济泺路、解放路、花园路、明湖东路、明湖北路、明湖西路、经一路、槐村街、营市街等11条道路全天禁止两吨以上(含两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每天7时至21时禁止两吨以下载货汽车及摩托车通行。如被禁止通行的车辆确需进入上述道路的,须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办理通行证,持证按规定时间、指定路线、限定速度通行。

关 键 词:摩托车企业  载货汽车  工作人员  济南市区  发动机  中国汽车  城市交通管理  空气质量  环境污染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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