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摩托车消费税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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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我国摩托车消费税概况及行业现状中国摩托车产品的消费税始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经历了2008年11月的修订和2014年12月的税率调整,至今已有23年历史。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也完成了从一刀切的"10%",到"250 mL及以下排量为3%、250 mL以上排量的10%",再到目前的"250 mL排量以下取消、250 mL排量为3%和250 mL以上排量为10%"的两次重大阶段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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