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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一轮禁摩已开始实施
摘    要:正6月30日,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继续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深圳将继续禁止摩托车(含两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部分区域道路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1款,扣留车辆,并处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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