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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强化客运站安全管理责任
引用本文:童蒙.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强化客运站安全管理责任[J].汽车与安全,2013(8):14-15.
作者姓名:童蒙
摘    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简称《规范》,具体内容参见本刊"法律法规"栏目)于2008年3月1日发布,要求全国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必须从车辆的转向、制动、传动、照明、轮胎、悬挂、车身、随车安全设备八个方面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客车经检查合格后,持24小时内有效的"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才准予报班。《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文将对《规范》中的重要条文进行总结和梳理。

关 键 词:汽车客运站  安全生产工作  管理工作  规范  营运客车  经营者  安全设备  具体内容  通知单  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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