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视阈下快递业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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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海姣.数字经济视阈下快递业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J].综合运输,2022(6):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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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海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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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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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快递业蓬勃发展离不开电商平台强劲驱动,以数据作为技术支撑的电商平台,基于算法等优势居于产业链核心地位,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纵向与横向的排除或限制竞争情形,总结为EA、P-S、P-S-E、P-E-A四种模式及两种情形。如何消解快递业排除或限制竞争带来的弊端,有赖于社会各方协同共治。首先,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快递有效供给,推动快递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其次,完善快递行业限制竞争监管模式,破解行业排除或限制竞争规制的难点与痛点。最后,将鼓励创新纳入反垄断法律框架和价值目标体系,加快竞争政策与快递产业双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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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经济 电商平台 快递企业 排除或限制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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