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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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琼,戴斌.论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J].中国电动车,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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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琼 戴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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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刘丽琼),厦门理工学院 福建厦门361005(戴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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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灵活的管理模式,弥补了法律的空白和僵化。但由于理论研究和立法的滞后,现实中行政指导实施没有程序规范,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途径缺失。如何把行政指导纳入法治的轨道成为一个非常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司法审查的角度切入,论述了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的三个实质原因,本文认为对行政指导进行司法审查既具有理论的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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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指导 法治 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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