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未经登记的光船承租人可以成为船舶碰撞责任主体
引用本文:潘燕,李海跃.未经登记的光船承租人可以成为船舶碰撞责任主体[J].航海,2011(5):18-20.
作者姓名:潘燕  李海跃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法院
摘    要:光船承租人承担与船舶营运有关的侵权责任不以光船租赁登记为条件.只要符合侵权构成要件,未经登记的光船承租人可以承担船舶碰撞侵权责任。

关 键 词:船舶碰撞  承租人  光船  责任主体  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船舶营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