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能否打开垄断之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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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立.“新36条”能否打开垄断之门?[J].经济导报,2010(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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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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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经济导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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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36”条主要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扩大投资范围.可以进入一些“垄断”性行业。其中指出,“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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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垄断 国有控股企业 投资范围 民间投资 民营企业 资产收购 改制重组 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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