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应由商人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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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力.互联网应由商人经营[J].中国电动车,2000(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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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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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互联网最早是由技术派在操纵的。陋着时间的推移,商务派开始逐步成熟,大有要超越技术派,主导国内电子商务之势。美商网的童家威先生是互联网商务派的突出代表,笔者日前走访了他。互联网缺商业头脑全世界互联网技术都是相同的,互联网公司没必要开发自已的软件,或者说对于互联网来讲最不缺乏的就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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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企业 电子商务 企业家 网络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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