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丢弃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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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广明.随意丢弃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违法[J].摩托车技术,2005(6):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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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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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防治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修订的,对原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了重要修改和补充。例如,确立了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和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的原则,体现了生产者对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延伸制度。换句话说,要防治固体废物的污染,大家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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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动自行车 废旧电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 违法 污染环境 污染防治 2005年 防治管理 成功经验 管理制度 防治法 生产者 销售者 责任 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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