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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POL附则Ⅵ(英文)
摘    要:2011年7月11日至15日,第62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在伦敦召开,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几项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MARPOL)修正案,包括通过了强制性的国际航行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措施规定。会议通过了新的第4章,MARPOL附则VI,并计划于2013年1月实施。该附则号召所有400gt及以上的新造船应取得国际能源效率证书及采用的"Attained EEDI"(能源效率设计指标)应不大于最大容许"Required EEDI"。Required EEDI基线值为7类船舶限定了总载重量,分别是散货船、燃气油轮、油轮、化学品船、有害液体集装箱船、杂货船、冷藏货船及多用途船。

关 键 词:附则  能源效率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国际航行船舶  国际海事组织  温室气体  船舶污染  减排措施  海洋公约  基线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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