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把违章损德行为当作竞争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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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仲篪.不应把违章损德行为当作竞争手段[J].汽车与配件,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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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仲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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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岳阳汽车配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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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改革、开放、搞活中,汽车配件经营成了热门行业,不少国营、集体、个体销售网点竞相出现。这无疑有利于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方便用户,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某些经营者,尤其是某些个体、集体和承包者所经营的场地中,把违反国家规定、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却作为竞争手段出现。损公肥私,败坏职业道德,影响改革在群众中的声誉。据了解,这些行为除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哄抬物价;转手倒卖;偷税漏税和采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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