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律师界谋建紧密合作平台 |
| |
引用本文: | 段雨梅.深港律师界谋建紧密合作平台[J].经济导报,2007(5):44-45. |
| |
作者姓名: | 段雨梅 |
| |
摘 要: | CEPA实施至今,香港有四至五家律师所在内地设立了联营律师所,其中广东省境内只在广州设立了一家。虽目前正有十多家在办理申请手续,但以北京,上海居多,广东省并没有成为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的首选。而事实上,深港拥有全国最大的律师队伍,业内人数约有7万余人。但CEPA实施至今还没有一家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成立。
|
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合作平台 CEPA 申请手续 律师队伍 广东省 联营 香港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