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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长江下游船舶碰撞事故较多
作者姓名:张书城
摘    要:国际避碰规则早在四十年代,就摒弃“征询式”避碰,改用了直观式避碰。七十年代又进一步提出分道通航制。但是我国内河避碰规则至今仍沿用“征询式”避碰,征询的汽笛或信号,一旦彼此没有听见或收不到信号,征询式避碰就变成单方面的猜测,像赌单双(左右)的避碰了。绝大多数的碰撞事故,还没有哪一方面在知道对方往北边让后,自己也要往北边去碰它,当然是单双赌输了,双方让到一块儿去了。在缓流“副航道”的掩护下,或即使没有副航道的地方,颁布的引航图志等规定:逆流义务船既可靠南岸也可以靠北岸上驶,有时还要从南岸横越到北岸(指没有过河标处)。这样多的航路,使顺流船无从推测和会让。长江下游优越的航运条件为逆流船的多条航路,开了方便之门,所以下游碰撞事故更突出也就不奇怪了。因此取消逆流船的多条航路,剩一条合理合法的航路,统一船舶引航路线、导航标志与船舶会让三者的脱节现象,使顺逆流船各有一条合理的航路,也就能分道扬镳了。规定顺、逆流船各有一条合理合法的航路是在现行航标规范基础上最保守易行的一点改革,也就是内河避碰以过河标为分界线的直观式避碰或分道通航制。可用一首卅个字的五言打油诗加以概括,诗曰: 逆流沿陡岸,顺流走中间,跨河(感潮)靠右边。逆流到右岸,进出跨河段,等待莫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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