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单利弊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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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鹏.付款交单利弊谈[J].集装箱化,1995(11):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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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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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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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1月1日,在上海航运市场上,中国外运上海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公司和中远(集团)集装箱运输总部上海分部三家联合发表公告,宣布改革海洋运费管理办法,实行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即对于运费预付的货物,货主只有在付清运费之后才能拿到船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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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付款交单 运费 中国 上海 结算方式 代理公司 货主 预付 集装箱运输 船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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