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VOCC若干问题的探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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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文锋,李玉如.关于NVOCC若干问题的探究(1)[J].集装箱化,2002(9):Y019-Y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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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文锋 李玉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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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院学院,上海,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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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NVOCC的由来与发展 传统上,货运代理代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手续,这时仅是一般代理人,而非承运人.因此,其业务范围基本上是照顾货物.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发给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然后以自己名义与实际承运人签定货物运输合同,使承运人运送货物至目的地,但却不负实际承运责任.货运代理人也可兼营与货物流通有关的其他方面业务,如报关、保险等.其主要的收益是来自实际承运人所支付的佣金,制作文件的报酬及其他兼营项目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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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NVOCC 集装箱运输 货物运输合同 无船承运人 航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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