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强行拦截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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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拙讷.“不得强行拦截车辆”[J].汽车与安全,2008(10):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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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拙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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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交通运输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出《关于征求〈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函》,公开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在《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中规定:遇有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强行拦截车(船).也不得追截.可采取记录车(船)牌号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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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拦截 交通行政执法 车辆 行政执法人员 交通行政处罚 行为规范 行政相对人 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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