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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行拦截车辆”
引用本文:屈拙讷.“不得强行拦截车辆”[J].汽车与安全,2008(10):49-49.
作者姓名:屈拙讷
摘    要:近日.交通运输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出《关于征求〈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函》,公开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在《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中规定:遇有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强行拦截车(船).也不得追截.可采取记录车(船)牌号等方法进行处理。

关 键 词:拦截  交通行政执法  车辆  行政执法人员  交通行政处罚  行为规范  行政相对人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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