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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交警推出“共享头盔”,助力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
摘    要:正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安全一直备受关注,交通部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骑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已成为造成电动自行车人身伤亡事故的首要因素。从2021年3月1日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目前,《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实施一段时间。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交警大队介绍,为减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伤亡事故,交警部门尝试在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点推出"共享头盔租借"服务。驾驶人只需出示身份证,填写手机号码,并承诺48 h内归还,就能够免费领取头盔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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