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为由,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并且要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小排量车节能、环保、节省空间,在价格上符合中国的国情,人们对于小排量车解禁期待已久,激烈的讨论从2005年一直持续到2006年,《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小排量车解禁的问题提到了日程,小排量车解禁的春天就在不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