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十条禁令”者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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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兴增.违反“十条禁令”者取消行政执法资格[J].交通标准化,2011(15):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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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兴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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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重要配套规章之一,《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明确提出"十条禁令",违者将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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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法资格 行政 超限检测 安全保护 执法人员 公路 站管理 检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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