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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发出《关于恢复对出口粮食、煤炭征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摘    要:近日,铁道部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执行出口粮食、煤炭运价优惠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670号),根据国务院第47次会议精神,决定停止执行对出口粮食、煤炭运价优惠措施,于2004年4月28日以铁运电[2004]82号文发出通知如下。

关 键 词:粮食出口 煤炭出口 税收征管 铁路建设基金 中国 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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