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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为避抛洒物受损,能否要求管理部门赔偿
引用本文:方园.高速公路上为避抛洒物受损,能否要求管理部门赔偿[J].交通与运输,2012,28(3):62-62.
作者姓名:方园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摘    要: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我驾车在一条高速公路入口处领取车辆通行券后,约行驶了10公里,突然发现前面车道中间堆积着大量被前车抛洒的货物。我在紧急避让中,小车因撞在道路右侧的防护板上而损坏,由此支付修理费、拖车费共计6万余元。请问:鉴于无法找到抛物者,我能否直接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赔偿?

关 键 词:高速公路  管理部门  赔偿  紧急避让  通行券  抛物  公路经营企业  要求  防护板  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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