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为避抛洒物受损,能否要求管理部门赔偿 |
| |
引用本文: | 方园.高速公路上为避抛洒物受损,能否要求管理部门赔偿[J].交通与运输,2012,28(3):62-62. |
| |
作者姓名: | 方园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我驾车在一条高速公路入口处领取车辆通行券后,约行驶了10公里,突然发现前面车道中间堆积着大量被前车抛洒的货物。我在紧急避让中,小车因撞在道路右侧的防护板上而损坏,由此支付修理费、拖车费共计6万余元。请问:鉴于无法找到抛物者,我能否直接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赔偿?
|
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 管理部门 赔偿 紧急避让 通行券 抛物 公路经营企业 要求 防护板 修理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