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105号文件收回路产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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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精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105号文件收回路产路权[J].公路,19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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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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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昌地区公路总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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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宜昌地区,位于鄂西南大山区,是葛洲坝工程所在地。土地面积19,327平方公里,大小汽车万余辆,各类拖拉机万余台。现有公路通车里程5,826.77公里,列养里程2,713.78公里,好路率68%,过去公路上路障林立,路况差,很不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国发(1983)105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务院105号文件)发表后,路政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在贯彻落实国务院105号文件的一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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