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能否一路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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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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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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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直播现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宣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为什么要建立“汽车召回”制度1、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截至2003年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2000万辆。据统计,2003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体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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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汽车工业 汽车质量管理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法制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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