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未让右 发生事故负主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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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磊.十字路口未让右 发生事故负主责[J].驾驶园,201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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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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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3月13日8时许,在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110国道申银特钢有限公司路口处,两辆轿车发生碰撞,两车损坏,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两车车头有撞击痕迹,碎片散落一地。经过了解,银灰色的轿车沿新修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十字路口处,一辆蓝色轿车沿110国道由北向南行驶,两车经过路口时都没有观察到对方,发现时,两车距离过紧,导致事故发生。本起事故,由于两车经过十字路口,在没有红绿灯及标志标线的路口时,车辆应当礼让右侧车道车辆先行,故银灰色的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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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红果子镇 惠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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