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额保价后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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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留根,赵世友.不足额保价后悔莫及[J].铁道知识,1997(3):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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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留根 赵世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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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铁路保价运输随着《铁路法》的实施而产生。《铁路法》第十七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办理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保价运输,也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保价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保险”。这就决定了托运人运输货物时,在办理形式上有依法选择的自由。托运人通过铁路运输货物办理保价运输,这只是在办理形式上选择,关键是否进行足额保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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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铁路运输 货物运输 保价运输 不足额保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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