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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人身损害赔偿谁承担
作者姓名:焦轩
摘    要:2001年7月10日上午10时许,东省沂南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公路局)雇用的公路管理员高开松在省道227线苏村路段修补路面时,被东营市利津县北岭镇孟南村村民肖占方驾驶的鲁ED4376号“东岳”牌农用车撞伤,被送往沂南县中医院

关 键 词:公路交通 交通事故 事故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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