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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不服偷拍超速的处罚——《偷拍超速》的后续报道
引用本文:鲁晟.车主不服偷拍超速的处罚——《偷拍超速》的后续报道[J].驾驶园,2008(9):80-81.
作者姓名:鲁晟
摘    要:"我收到那天偷拍超速的违法通知单了!我不服。"7月16日。河南省西峡县车主王金伍给记者打来电话说。7月2日,他与记者在河南省伊川县到西峡县的路上,遭遇"交警"在路边偷拍超速。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违法通知单上显示,王金伍的车"在洛栾快速通道八里滩段限速每小时70公里.实际车速达到每小时79公里,超速13%。"该"交警"的取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室一位李姓工作

关 键 词:交通警察  超速  工作人员  工作规范  行政处罚法  违法通知  法律效力  河南省  记者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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