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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企业信息披露
摘    要: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及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7.1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关 键 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股价波动  停牌  企业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配套资金  路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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