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提前实施在航船舶排放控制措施后船舶硫含量超标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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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云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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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洋山港海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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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引言自2015年底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确定三个船舶排放排制区域后,关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包括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南通港)船舶靠泊停泊期间实施排放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于8月27日联合发布了《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关于上海港提前实施在航船舶排放控制措施的通告》,即上海港自2018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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