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实务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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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占领,苏同江.对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实务问题的探讨[J].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1997,18(2):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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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占领 苏同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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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航运处 [2]青岛远洋船员学院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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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以下简称NOR)是在航次租船合同下,船舶到达装货港或卸货港后,船长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发同的关于本船已在各个方面做好装卸工作准备的书面通知。NOR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以及最终结算滞期费或速遣费起到重要作用,它直接关系到船公司的经济利益。而在实际业务中,关于滞期费的争议历来非常多,其中大都又或多或少涉及到NOR的效力问题。作为一名船长,了解有关NOR的知识,对于提高逢身业务水平,正确地、适宜地递交NOR,避免经济纠纷,维护船公司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本文拟就实际业务中递交NOR遇到有关问题作一探讨,提出个人意见,希望得到专家学者和船长们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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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 货运 船长 业务知识 合同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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