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无中岂能生有 货方证据凿凿胜诉 |
| |
引用本文: | 黄长杰.提单无中岂能生有 货方证据凿凿胜诉[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8(6). |
| |
作者姓名: | 黄长杰 |
| |
摘 要: | 这是一起围绕提单而起的涉外海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先来看一下提单及有关规定:提单是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款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提单是由各海洋运输公司自己制定的,具有固定的格式和内容。按照国际惯例,在正常情况下,提单是提取货物的唯一凭证。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应收到一份船长或大副签字的大副收据;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